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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调查听证会中方代表:美官员提问不专业 还设陷阱
2018-09-07 11:50:3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2475

浙江千寻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海成——对301调查提“三大质问”

我一定要去为中国企业的权益发声,否则很多企业将错失表达的机会。2000亿美元商品涵盖面极为广泛,影响之大,触动之深,不可小觑。去美国抗辩耗时费力,很多中小企业可能会放弃这次机会。但作为国际贸易争端领域的律师,且是6天听证会上唯一一名以中国律师身份参加并发言的代表,我一定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去捍卫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听证会上,99%的中美代表发言时是照着稿念,我是极少数脱稿发言的。作为一名职业律师,我知道要让短短5分钟的发言引起足够重视、达到最好效果,就一定要和听众有目光上的交流。谈到美国对中国发起301调查,我开门见山就抛出三大质问:第一,中美都是WTO成员,但美国却绕开WTO,擅自用301法案这一美国的国内法对中国实行单边调查和制裁,这是滥用“法外刑”,严重违背WTO规则。第二,即便根据美国的国内法,也存在重大问题。1998年欧盟已对美国的301法案违背WTO规则一事在WTO争端机制下提起过诉讼,两年后,美国“明确、正式、再次及无条件”做出承诺(以《政府行动声明》的方式),即美国将仅依据WTO争端解决机制裁决做出认定,这意味着只要美国还是WTO的成员,就不能在未经WTO授权的情况下单方采用301条款调查。该《政府行动声明》和301法案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整体,不应割裂开实施。第三,关于美国总统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权力界定的问题。很明显,当前的调查中贸易代表办公室并没有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力,而是一味追随美国总统特朗普的授意,明显失去独立性和客观性。

针对漏洞百出的301报告,我也明确提出质疑,即301调查使用了太多出处不明、没有明确信源的信息,在严谨性、可靠性方面存在明显不足。301调查本身也存在严重的逻辑和程序问题。在301调查中,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充当警察、陪审团、检察官、法官多职于一身,所有证据认定等均由其单方说了算,这样的结论如何能够客观真实?!最后,我要求他们尽可能多地删除目前清单中的产品,以减少对中美贸易的冲击。

发言完毕后,同组其他代表对我的观点表示赞许和认可。我对美国301调查整体的合法性及程序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结合中国其他代表抗辩的观点,这是我们中方法律界人士独特的价值所在。参加听证会后,我有一些思考:第一是现场气氛非常热烈,很多美国企业主都想利用这次有限的机会充分表达观点。让我震撼的是,他们会用很多“极端”用语,如提到美国征税时说“对我们来说,这简直就是毁灭性的打击”,或“不敢想象政府会出台一个伤害我们自己的政策”等。由此可见他们对中企产品具有相当高的依赖。第二是参与抗辩的中国企业家可以更多一些,这次出席的有十位左右。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听证会,英语可以更流利些,做足准备,不浪费这次向外界发声的机会。第三是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最好的应对之策就是要让你的产品变得不可替代,这是非常关键的,这种情况下,美国企业就不得不愿意承担加征关税所带来的额外成本。

江苏贝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国际部总经理肖志远——

美国官员提问不专业

美国市场对江苏贝尔来说非常重要,若加征25%的关税将封杀我方绝大多数地面材料产品。如果我们不去抗辩,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去了还能为中国地板行业争得一线机会。

在参加这次听证会前,我内心也发生过激烈斗争:这是政府间的一场贸易冲突,作为企业代表前往抗辩,如果失败,将陷企业于不利境地,外界又会如何看我们呢?但我最终决定放手一搏,前往美国。个人和企业声誉固然重要,但如果我们什么都没有做,将留下遗憾,如果去做,就有成功的转机,为什么不去?

听证会有300多名各方代表参与,但中国人的面孔相对还是太少。我们进入现场前有严格的安检和登记。听证会的流程是每天安排8个小组,每组6到9人,每人轮流发言不能超过5分钟。在我们面前坐着的是301调查委员会的委员,他们来自美国政府各个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小组发言结束后,美国官员会对发言者提问,每个人至少会被问一个问题。听证会现场很肃穆,不允许任何录音和拍照。现场后方有记者区域,但采访发言者要到大楼外面进行。

听证会前,我们做了精心准备,并请中国林产工业协会聘请的美国律师帮助修改。8月18日,我们就飞到华盛顿,面对面地进行团队沟通,反复修改发言内容,演练在规定时间内陈述完毕。8月23日下午,我在听证会上强调:地板行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在中国进行创新研发不涉及知识产权强制转移。中国的地板行业每年都向国外相关企业付出高昂的专利授权费用,但仍被列入侵犯知识产权的范畴,让人非常惊讶。强化地板价格低廉、利润微薄,如果再加征关税,势必不利于美国中低收入者。我还表示,塑胶地板中的WPC和SPC产品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基本没有生产,只有中国生产。加征关税,将会冲击美国地板行业以及地产行业,而美国若寻找到中国之外的替代国来满足市场需求,保守估计需要至少两年时间。但遗憾的是,美国听取抗辩的官员对地板行业的专业度基本为零,他们提出的问题并不专业,我不得不予以解释和反驳。

我这次还走访美国市场,见美国的合作伙伴,他们基本上都反对征税。因为有些产品必须从中国企业购买,除此之外他们找不到替代品。很多美国企业主说“挺烦的”,非常反对加税的措施。我们的产品出口到美国本身存在约5%的基础税率,在此基础上再加征25%关税,总税率将超过30%。再加上必要的海运时间和交通成本,这样算下来,大部分产品将无法盈利。从美国回来后,我就去越南考察当地的生产基地。去美国参加听证会,是为争取最好的结果,但同时也要做最坏打算,以最大努力来应对美国挑起的这场贸易战。对企业而言,每一个危机,也许都是一个机会!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易波——

避开301调查委员会主席的“陷阱”

作为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中方代表,我已连续3次前往华盛顿特区。前两次分别是5月15日和7月24日。记得我第二次参加听证会时,美国301调查委员会主席布西斯故意问我:“中国对美国出口产品加征关税是不是也是单边贸易主义的体现?”作为一名研究WTO法的中国国际法学者,我觉得美国认为中国的反制措施没有国际法依据和正当性是对国际法的误解,这种指责不能容忍。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在8月的美国301调查对华征税听证会现场,就中国反制具有国际法依据和正当性问题与美国301调查委员会舌战一番。

8月22日,我在抗辩现场发言时表示:坚决反对美国对华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中国针对美国做出的反制措施具有国际法依据和正当性;美国的做法实质上是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中美之间可以通过对话解决争议,但要以美国平等对待中国为基础。我强调说,中美两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美国首先挑起与中国的贸易争议,自己不遵守WTO义务。中国是被迫对美国进口产品实施反制征税,目前这种状况就属于美国与中国的关系处于WTO相关条款中规定的“其他紧急情况”,因此中国对美国的反制可以依据GATT1994第21条2款(c)项实施,具有国际法依据。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条文也提供了中国反制的国内法依据。

布西斯看到我又来参加听证会感到很惊讶。当得知我是第三次来时,他问我:“你是不是为某个利益团体而来?”我的回答是:我代表我自己而来,我代表国际法而来!布西斯随后又问了一个非常刁钻的问题:“你参加这么多次美方听证会,中国有没有类似的听证会?”他让我直接用“Yes”或“No”回答,我一听他的问题就知道,他是想当着所有人的面借一个中国法学学者的口说出“中国没有类似美方的征税听证会”,我当然不会让他的企图得逞。我的回答是中美两国法律环境不同,中国反制符合中国国内法规定,对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回答“Yes”或“No”,成功避开他设下的“陷阱”。

这次听证会,美国301调查委员会的提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遭受征税影响的美国企业能否从中国以外的其他市场进口相关产品?中国是否是唯一进口来源方?美国企业的供应链可不可以转移出中国?当然这次听证会受到大部分参会的美国企业主的反对。他们相互说着“good luck(好运)”,以此自嘲。

中国企业和行业协会积极参加美国301调查听证会,借助听证会现场为中国权益发声,反对征税,给美国国内留下了好印象。虽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给我发的电子邮件中郑重地提到会认真审阅和考虑每一份公众评论意见,但最终结果如何还有待观望。我个人觉得,301调查听证会程序存在不透明之处,因为最终的征税清单公布时,USTR没有披露哪些产品最终被豁免征税的理由,让公众觉得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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