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与海关总署建立紧密合作机制 |
2009-07-13 15:49:1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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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与海关总署在济南签署《关于支持山东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加快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山东省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大省,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008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多位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到山东视察工作,对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殷切期望,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作出重要指示。为此,山东省政府和海关总署决定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务实创新,认真落实国家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措施,进一步支持山东优化开放型经济结构,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根据签署的文件,海关总署支持山东省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是: ——支持山东省“一体两翼”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落实《海关总署关于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充分发挥职能和政策优势,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山东省“一体两翼”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支持。针对不同地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制定相应的外经贸发展支持措施,增强半岛城市群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外向发展度,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鲁南经济带与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的对接与合作。大力扶持海洋渔业加工、船舶修造、海洋运输等产业发展,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注入活力。加强政策和信息引导,协助山东增强应对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能力,帮助解决外经贸发展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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