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在线 国信在线
北京国信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邮箱登录: 密码: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国信在线首页
业务介绍 中心概况 数据库 公共政策研究 市场竞争情报 案例介绍 国信客户 人才招聘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请输入验证码
重点要情
危机情报 危机情报
行业发展 行业发展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图书开发 图书开发
 首页 >> 行业动态 >> 物流 >> 文章页
山东省与海关总署建立紧密合作机制
2009-07-13 15:49:1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596


  7月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与海关总署在济南签署《关于支持山东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加快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山东省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大省,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008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多位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到山东视察工作,对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殷切期望,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作出重要指示。为此,山东省政府和海关总署决定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务实创新,认真落实国家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措施,进一步支持山东优化开放型经济结构,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根据签署的文件,海关总署支持山东省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是:
  ——支持山东省“一体两翼”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落实《海关总署关于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充分发挥职能和政策优势,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山东省“一体两翼”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支持。针对不同地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制定相应的外经贸发展支持措施,增强半岛城市群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外向发展度,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鲁南经济带与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的对接与合作。大力扶持海洋渔业加工、船舶修造、海洋运输等产业发展,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注入活力。加强政策和信息引导,协助山东增强应对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能力,帮助解决外经贸发展中的实际困难。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合作客户 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财政部 文化部 卫生部 铁道部 农业部 外交部 工信部 人保部 司法部 民政部  银监会 保监会 全国政协 国家统计局 国家质检总局 药监局 海关总署 国税总局 团中央 国资委 中央党校 北京市委 北京市政府 北京市人大 北京市发改委 浙江政府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国家电网 中国银行 中海油 中石化 中石油 审计署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客户留言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9-2012 国信在线(北京)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京ICP备09031571号-1 北京网监备案号:1101051464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40号 联系电话:010-64377788
国信业务:国信报告 国信数据 国信每日 国信咨询 国信项目 国信研究   如果您的网速较慢,请点这里:国信在线电信 国信在线网通 国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