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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所得税”代替印花税正当其时  
2009-08-24 10:12:1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551

 
  当今世界,“炒股所得税”业已成为各国各地股市最重要的主体税种,它们或是独立开征“资本所得税”,或是并入个人所得税一起征缴;相反,证券交易印花税则退居次要位置,或是被废除。
  目前,已经开征炒股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包括(按英文字母排序):阿根廷、澳大利亚、巴巴多斯、比利时、巴西、保加利亚、加拿大、丹麦、厄瓜多尔、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我国香港(股票部分只对雇员持股和股票期权开征)、匈牙利、冰岛、印度、爱尔兰、意大利、日本、立陶宛、马来西亚、墨西哥、摩尔瓦多、荷兰、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波兰、葡萄牙、俄罗斯、新加坡、南非、韩国、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国、土耳其、英国、美国等。
  然而,唯有中国股市仍将传统而古老的“炒股印花税”作为主体税种,而且至今无法开征炒股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即炒股所得税暂缓实施)。其主要原因是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简单、易行,而炒股所得税的操作技术较为复杂。很显然,这不能成为缓征炒股所得税的充分理由,这一做法与国际惯例也是格格不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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