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加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 |
2009-11-02 16:12:2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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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第一个具有强制性核查机制并对各国工业生产活动产生广泛深刻影响且无限期有效的国际军控条约。我国于1997年正式加入《公约》。12年来,我国全面履行了《公约》各项义务,在国际社会树立了负责任的良好履约形象。 随着全球化学武器销毁过半,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工作重点正由化学武器销毁向化学工业监控(包括现场核查)转移。我国作为发展中的化工大国,宣布和应接受核查的企业总数约占全世界的30%,宣布、接受国际核查、防扩散和依法监管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目前,我国工业履约工作基础薄弱,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布局分散、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的问题突出,企业的履约法律意识有待加强。 为继续做好新形势下履行《公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禁化武履约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国际核查随机性、突发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对企业的基础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对各地接待核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时限性要求越来越强,应对不当,将会给国家整体对外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化学武器相关化学品监管不严,将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从对国家和人民利益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履约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履约工作的责任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禁化武履约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的行政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健全的组织和队伍是必要条件。各地要把履约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履约工作的平稳、安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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