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外国籍邮轮在华多点挂靠业务公告 |
2009-11-02 16:12:4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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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籍邮轮在华特许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的公告2009年第44号 为规范我国邮轮业市场秩序,促进我国邮轮经济健康发展,方便人民群众旅游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国际海运条例》)规定,现就外国籍邮轮在华开展多点挂靠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外国籍邮轮在华开展多点挂靠业务,指外国籍邮轮在国际航线运营中,连续挂靠我国两个以上沿海港口,承载的游客下船观光后回船继续旅行,最终完成整个国际航程的运输安排。 外国籍邮轮在华多点挂靠,其在我国两个以上沿海港口间的运输,在性质上属于国内运输,须经特案批准方可开展。经批准开展外国籍邮轮在华多点挂靠业务的经营人,不得允许我港口间承载的旅客离船不归。 二、外国籍邮轮在华多点挂靠业务申请 外国籍邮轮在华开展多点挂靠业务,应由相关经营人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拟开航线名称、航线挂港顺序、班期,以及旅客上下港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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