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或下调 政府之手有进有退 |
2009-12-29 16:39:2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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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煤电双方围绕明年合同谈判的敏感时期,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的《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时间被煤电双方争相解读,电力企业嗅到了其中利好的气息,如发电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可能下调。此前业界流传一版本称,这一比例可能从30%下降到20%。 今年的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从“开会”转为“网上汇总”的形式,行政力量确认退出对电煤谈判的干预,但《意见》明确提到将“稳定煤炭、电力的价格”,意味着政府的有形之手有进有退,将增加对煤价的无序上涨调控力度。 电企消化煤价上涨比例或下调 此次《意见》提到“调整发电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尽管文件并未详细规定是“上调”还是“下调”,但在业内专家看来,此次下调消化比例的可能性很大。 按照以往的煤电联动相关文件规定,煤价上涨的70%将依靠上调电价来传导,剩余30%的煤价上涨将由发电企业自行消化。这一比例分配的政策初衷一方面是强调我国电力企业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是给电力企业一定的压力以促进其提高经营效率。 但近年来看,由发电企业消化30%比例的煤价上涨对大多数电力企业来说是很大的负担。因为在煤价上涨和上调电价之间往往有不短的时间差,而在此期间都需要发电企业来承担成本的上涨。而2008年煤价暴涨期间,电价调整并不到位,导致了电力全行业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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