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在线 国信在线
北京国信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邮箱登录: 密码: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国信在线首页
业务介绍 中心概况 数据库 公共政策研究 市场竞争情报 案例介绍 国信客户 人才招聘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请输入验证码
重点要情
危机情报 危机情报
行业发展 行业发展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图书开发 图书开发
 首页 >> 国信研究 >> 行业 >> 文章页
我国燃料油和航空煤油进口税率将上调
2009-12-29 16:40:2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80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7日下发通知称,《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 日起实施。根据方案,明年我国将上调燃料油和航空煤油进口关税税率,上调后,燃料油和航空煤油关税税率分别为3%和6%,而目前上述两种成品油进口税率均为1%。
  方案显示,2010年航空煤油进口关税税率为6%,回到了2006年年中时的水平,此为暂定税率;同时2010年燃料油和石脑油的进口关税税率分别调整为3%和1%。
  目前我国对汽油、柴油及航空煤油征收的进口关税税率为1%,2006年年中时为5%-6%。在2006年冬季发生大范围的燃料供应短缺之后,我国开始对成品油实施暂定进口税率,此后又再次下调税率,以确保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储备充足的燃料。
  方案同时明确,明年将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石油、稀土、木浆、钢坯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2010年原油出口暂定税率为5%,钢坯出口暂定税率为25%,税率与目前一样。
  方案将对煤炭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无烟煤、炼焦煤、其他烟煤以及煤制焦炭的进口暂定税率维持为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合作客户 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财政部 文化部 卫生部 铁道部 农业部 外交部 工信部 人保部 司法部 民政部  银监会 保监会 全国政协 国家统计局 国家质检总局 药监局 海关总署 国税总局 团中央 国资委 中央党校 北京市委 北京市政府 北京市人大 北京市发改委 浙江政府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国家电网 中国银行 中海油 中石化 中石油 审计署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客户留言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9-2012 国信在线(北京)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京ICP备09031571号-1 北京网监备案号:1101051464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40号 联系电话:010-64377788
国信业务:国信报告 国信数据 国信每日 国信咨询 国信项目 国信研究   如果您的网速较慢,请点这里:国信在线电信 国信在线网通 国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