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以绩效考核促经济转型的政策内涵 |
2009-12-31 09:41:1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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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以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为抓手,增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回顾历史,以往还没有如此明确地把转变增长方式与官员考核机制结合起来。
抛弃“一刀切”考核指标 促结构转变
日前发生于安徽太湖县的一则新闻十分耐人寻味:一家被省环保局挂牌督办、应当依法关停的再生铝企业,最近竟然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获准正常生产。在媒体对其曝光后,日前该企业正式停产。关于此事的原因,报道此事的媒体记者说:由于安徽太湖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招商引资非常难,招来的大多是江浙一带限制或不准发展的企业,环保部门的态度不言而喻:不否决重污染项目,对环境有影响,但否决了该项目自身则难保。
这不禁让人联想起曾有一位地方官员抱怨,“谁按科学发展观办谁是傻瓜”。这正是“唯GDP论”的政绩考核指挥棒在作怪。顶着GDP政绩考核的压力,对GDP和税收增长作用明显的重工业自然成为地方政府眼里的“香饽饽”,由此也就造成了只重收益不考虑成本的短视行为。
导致官员对发展理解偏差的是狭隘的利益算计与不全面的考核使然。在原有的干部考核体系下,要推行科学发展观难度很大。没有科学的方法,不能建立量化指标,导致只能把看得见的政绩作为考核指标。因此,亟须改变“一刀切”的政绩考核指标,建立起科学化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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