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获通过 |
2010-01-07 10:43:3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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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新的可再生能源法将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可再生能源法增加了对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作出统筹规划的规定,并确立了全额保障性收购这一重要制度。修改前的可再生能源法虽然规定了全额收购制度,但主要是通过在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履行并网协议来解决,实施中由于双方企业利益关系和责任关系不明确,缺乏对电网企业的有效行政调控手段和对电网企业的保障性收购指标要求,难以落实有关全额收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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