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2009年扩大农村危改试点情况 |
2010-01-14 15:54:3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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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2009年中央安排40亿元(含中央投资15亿元)资金开展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按照中央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了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2009年试点任务是支持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79.4万农村贫困户完成危房改造,其中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1.5万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与审批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并每个环节进行公示。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在此基础上对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各地在确保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前提下,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自行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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