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1号 |
2010-01-20 15:34:5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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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2010年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0年到期国债品种和条件 (一)储蓄国债。 1.凭证式国债于到期日归还本金并支付全部利息。 (1)200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81%。 (2)2005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81%。 (3)2005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81%。 (4)200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81%。 (5)2005年8月1日至8月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四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60%。 (6)200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四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60%。 (7)2005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五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60%。 (8)2005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五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60%。 (9)2007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2007年3月18日之前发行部分到期年利率为3.39%,2007年3月18日及之后发行部分到期年利率为3.66%。 (10)2007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66%。 (11)2007年5月10日至5月31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2007年5月19日之前发行部分到期年利率为3.66%,2007年5月19日及之后发行部分到期年利率为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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