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联合五部委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
2010-03-01 10:22:3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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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经国务院同意,由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正式发布《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选择1-2个城市(城区)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国家在各地试点城市范围内,选出16个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指导意见》分为四个部分,共十八条,明确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主要内容和组织领导。 《指导意见》指出,试点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努力让群众看好病。要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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