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中央财政对城市公交等补贴按年结算 |
2010-03-01 10:28:3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701
|
|
日前,交通运输部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两个《办法》),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实行成品油价格补助。两个《办法》明确,中央财政负担的油价补贴按年据实结算,每年4月底前财政部将上年度油价补贴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形式下达到各省(区、市),6月30日前拨付到受益对象。 两个《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和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两个文件制定的,目的是加强城乡道路、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