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印发《无烟卫生部机关管理规定》 |
2010-05-13 16:51:0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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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日前印发《无烟卫生部机关管理规定》,全面开展创建无烟卫生部机关工作。全文如下: 无烟卫生部机关管理规定 一、卫生部机关办公大楼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禁烟区域包括楼内所有场所。 二、成立创建无烟卫生部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三、卫生部机关办公大楼内职工(以下简称为职工,含借调人员)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给领导敬烟,不接受他人敬烟。 四、在卫生部机关大楼外设立室外吸烟区,职工和来访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内吸烟。 五、会议室、传达室、机关大楼入口处、一楼大厅、地下车库、食堂、楼梯、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一楼大厅会客区摆放控烟宣传材料与戒烟指导手册供取阅。 六、每年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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