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2010-05-28 09:24:5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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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二)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 (三)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四)积极推进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 (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 (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 (八)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 (九)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 (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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