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
2010-06-25 15:43:4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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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决定取消和下放184项行政审批项目。 会议指出,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和政策,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编制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必须树立新的开发理念,把以人为本、提高全体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基本原则,坚持优化结构、保护自然、集约开发、协调开发、陆海统筹,科学开发国土空间,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农业发展战略格局和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努力实现空间开发格局清晰、空间结构优化、空间利用效率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缩小、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的目标。 会议审议通过的《规划》在国家层面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并明确了各自的范围、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国家优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要率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发挥带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作用;国家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要增强产业和要素集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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