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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舟曲泥石流灾害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办法
2010-08-25 15:13:1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663

    为了有效管理支援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的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安全运行,提高使用效益,甘肃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监察厅和省审计厅11日紧急联合下发《甘肃省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办法》,对中央财政补助、省内各级财政安排、社会各界捐助的救灾款物接收、发放、拨付、监督等环节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把每一笔救灾资金和物资迅速下达到灾区,让广大受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办法》规定,省级、甘南州、舟曲县财政、民政部门均可设立接收捐助资金的“救灾捐助资金专户”。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得接收捐助资金。因特殊原因接收的,要于接收次日缴入财政或民政部门开设的专户,不得自行处理。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抢险救灾、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因灾死亡人员的抚慰安葬费、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修复和堰塞湖处理、因灾倒塌房屋或受损房屋的修建,以及其他严格按程序批准的支出。不得用于非救灾项目的支出,更不得抵顶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配套资金。《办法》明确指出,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救灾资金要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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