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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协议未对中国银行业构成重大影响
2010-09-19 15:02:4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1038

    27国央行9月12日下午在瑞士一致通过了最新的银行业监管协议——《巴塞尔协议III》,这份协议大幅度地提升了监管业者对于银行一级核心资本的最低比例要求,是金融危机之后全球银行业监管体系改革所取得的最大成绩。   

    新通过的巴塞尔协议III更关注银行的资本质量与抗周期性风险的能力,包括逆周期资本监管指标、杠杆率和流动性指标的规定,都明显反映出全球央行对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形成与发展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反思。  

    本次金融危机的产生和发展深化,充分暴露出此前的银行业监管体系中存在的诸多不足。旧有的银行业监管规则中,对于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过低,使得银行体系难以抵御突如其来的全球性金融系统风险,原本认为可以有效分散风险的衍生金融工具,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并未能发挥其效能,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对风险的进一步扩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早在去年年初,美国银行监管业者就提出了回归于最为原始也是最为有效的监管规则,即强调提高银行业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以使银行体系有充分的自有资金应付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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