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干部管理试行办法 |
2010-09-30 14:42:4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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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干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援青干部在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和推动青海省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近日,青海省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援青干部的职责、职务任免、轮换交接、考核考察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援青干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援受双方签订的对口支援协议,协调落实干部、项目、资金、人才等对口支援任务;参与拟定对口支援工作规划,提出对口支援工作目标任务,推动规划的落实;拟定年度支援工作计划、方案等,认真总结对口支援工作,及时解决对口支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支援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向支援省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中央企业汇报支援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援受双方关于对口支援工作的沟通协调等工作。援青干部应自觉接受受援单位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工作。 《办法》提出,援青干部的职务任命依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的计划,由青海省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法律、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援青期满返回后,在青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履行免职手续。援青专业技术人员在青工作期间需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受援单位推荐,州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并征得派出单位同意后,按照省内有关评审、聘任程序和权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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