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地方财政厅负责人透露,尽管目前仅有重庆、上海两个城市在进行房产税试点,但首批试点预计会在2011年到2012年期间再增加两个左右,以便进行政策效果的比较和参照,并且在未来五年时间里,适用于全国的房产税框架性办法将逐步成熟。
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收主要集中在三个环节,即开发环节、流通环节和保有环节。此次决策层提出的房产税改革,主要是加快推出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目前,保有环节的主要税种只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对经营性房地产征收的房产税,而且实际的征收率较低。
房产税从“增量征收”到“普遍征收”或将成为趋势,在演进的过程中如何尽量减少对中产以及弱势阶层的损伤,是政府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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