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标示范企业将享受专项资金等三方面扶持 |
2011-04-15 09:04:4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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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北省工信厅获悉,《河北省创建对标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近日出台。该《办法》明确规定了申报、认定对标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即企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对标模式,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示范作用显著,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大,社会认可度高;通过“对标、达标、超标、制标”,企业的产品、技术、管理等成为行业“第一”或“唯一”。 示范类型分为科技创新、工艺装备、经营管理、节能减排、岗位技能、品牌建设六种。 科技创新类。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超过当年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积极引进和培育高端技术人才,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掌握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领先地位。 工艺装备类。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和开发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实施技术改造并列入省级以上技改项目,完成或超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工艺、装备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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