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在线 国信在线
北京国信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邮箱登录: 密码: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国信在线首页
业务介绍 中心概况 数据库 公共政策研究 市场竞争情报 案例介绍 国信客户 人才招聘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请输入验证码
重点要情
危机情报 危机情报
行业发展 行业发展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图书开发 图书开发
 首页 >> 国信研究 >> 部委 >> 文章页
北京市:落实住房限购政策做好房屋登记有关问题
2011-04-27 10:13:3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962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和《关于落实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规定,做好房屋产权登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年2月17日以后网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各房屋登记部门除收取《房屋登记工作规范》(京建权[2008]827号)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核对并收取以下材料:
    (一)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
    (二)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核对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婚姻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核对暂住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需核对军(警)身份证、北京市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并收取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原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合作客户 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财政部 文化部 卫生部 铁道部 农业部 外交部 工信部 人保部 司法部 民政部  银监会 保监会 全国政协 国家统计局 国家质检总局 药监局 海关总署 国税总局 团中央 国资委 中央党校 北京市委 北京市政府 北京市人大 北京市发改委 浙江政府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国家电网 中国银行 中海油 中石化 中石油 审计署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客户留言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9-2012 国信在线(北京)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京ICP备09031571号-1 北京网监备案号:1101051464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40号 联系电话:010-64377788
国信业务:国信报告 国信数据 国信每日 国信咨询 国信项目 国信研究   如果您的网速较慢,请点这里:国信在线电信 国信在线网通 国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