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挂两岸旗轮可从第三地直航两岸 |
2009-05-11 14:25:2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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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海上直航不再只狭隘限定往来两岸,台湾交通部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海运直航许可管理办法”,基于实务考虑,两岸“国轮”从第三地也可直航两岸。 两岸直航前,除了境外航运中心允许两岸“国轮”直接往来高雄与福州、厦门外,“国轮”不得航行两岸,而两岸在国外注册,挂外国旗的船,则可经由第三地往来两岸;去年12月15日直航后,开放两岸“国轮”直接往来两岸。 交通部说,实务运作上若只狭隘认定两岸“国轮”往来只限两岸间,对业者在航线安排上有很大困扰,经与对岸主管机关沟通,双方决定放宽认定,两岸“国轮”从第三地也可直航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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