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非银部已经数次召集信托公司“闭门”讨论《信托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销售办法》将继续禁止第三方理财公司推介信托产品,更不会给第三方“发牌”。其核心要旨是,鼓励信托公司发展直销业务,并放开在异地销售上的限制。
但《办法》也将为第三方理财公司留一个小小的“活口”,允许其向信托公司介绍客户,并获取佣金。“介绍,就是把客户带到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和客户当面签订合同,掌握客户的所有信息资料。”接近政策制定的人士透露。
此前,第三方理财公司和信托公司合作的“潜规则”是信托公司和客户不见面,其留给信托公司的客户联系方式等信息,要么是编造的,要么是其理财经理的。
尽管信托业2007年以来飞速发展,管理的资产规模超过基金行业,达到3.7万亿,但在产品销售上高度依赖银行和第三方理财公司,成为一个“缺腿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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