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四川眉山原副市长余治平,忏悔出“不收钱会被人耻笑为神经不正常”的贪腐谬论。贪官怕被耻笑也不怕触犯法律的荒唐贪腐谬论,又一次“雷”倒了网友,给众多贪官“雷语”增加了新的惊人“雷”点。此般贪污受贿就是“正常人”的邪说,至少暴露出当地贪官把违法犯纪当成家常便饭的官场生态。然,何以约束和规范“神经不正常人”的法律法规,却没能及时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被贪官毫无顾忌地漠视?这才是贪官贪腐“雷语”的“雷”点所在。
近年,落入法网的“蛀虫”“硕鼠”们,往往都有活灵活现,各具个性的“雷人”贪腐谬论:有浙江杭州市滨江区委原书记尚国胜“不花钱当个小科长叫我看看,真有那本事,我喊他大爷”的所谓“提钱进步”贪腐歪理;有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在时下的社会环境中,不犯罪是不可能的,因为我除了有自己的价值理念,还有一个众人实行的潜规则”的“潜规则”贪腐邪说等等。诸多贪官“雷语”聚焦出的问题警示,在贪腐官员看来,法律法规只是针对无权无势者的,对于掌握权力的自己只是挂在嘴上、说教民众的工具,这折射出对官员权力的监控存在盲区、存在盲点、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
事实上,通过对贪官“只怕耻笑不怕法律”贪腐案的剖析,就可发现反腐倡廉机制存在内外两方面的监管缺失:一方面是监管机构存在独而不立,只监管下面不监管上面平级或同级领导的尴尬困局。贪官余治平不仅自己不学法律、法制文件,而且对组织的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全由秘书代劳。甚至在大会上,大讲逢年过节表达情意的所谓“礼尚往来”不算违纪违法,竟然没被阻止反对,还得到了与会者的掌声。这证明,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官员的监管何止是流于形式,简直是在权力面前形同虚设;另一方面是监管被贪官所谓表面工作的业绩的环所阻挡和蒙蔽。余治平针对眉山当时落后的工业状况,推出的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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