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民营资本要“张弛有度” |
2012-03-16 15:27:3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sam 阅读次数:692
|
|
打破金融业的国有资本垄断,放低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门槛,是今年两会关于金融改革提得最多的方向性建议。 [1202] 实际上,经过多年的推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已有了不小的进展。但是,在快速推进民间资本的发展过程中,政府角色出现了两个方向性的分化。 [1202] 第一个方向性分化,是政府对民间资本的金融活动缺乏有效监管。现代金融活动与风险紧密关联,所以金融行业的审慎监管体系是其他行业没有的。但因为民间金融机构活动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原则上不属银监会监管,而地方金融办并非专业监管机构,并无相关职能,致使有效的制度建设严重缺失。 尤其严重的是,不少地方政府对金融业缺乏基本了解,把金融业当成与实体经济中的其他行业并行的独立行业来发展,甚至提出让金融业贡献当地GDP总量的30%。殊不知金融业与其他行业不一样,原则上金融机构应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中介机构,金融行业的竞争性不应体现在脱离实体经济增长的竞相扩张上。 如果地方政府像推动其他行业那样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推动金融业,像扶持其他行业那样出台扶持政策大开绿灯而不是按照金融业的高风险特点加强监管,金融机构就会利用行业特点加大高风险高杠杆运作,被放行的民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