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日前联合印发《寄递渠道治安检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共同加强寄递渠道治安检查。
《规定》要求,省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全行业通报一次。 《规定》要求,对下列情形,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核实:(一)不法分子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交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毒品、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传染性病原体等禁寄物品的;(二)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明知交寄物品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毒品、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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