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安排,2012年我国医改将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工作安排要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同时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此外,还要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
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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