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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七部门出台实施意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2012-05-04 15:32:5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sam 阅读次数:636

  从教育部获悉,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教育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各地要切实做好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好加大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确保2012年如期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 的目标。建立健全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在内的各项教育惠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的,要严肃查处,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和有效使用。

  意见强调,要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要组织力量对开展试点工作的中西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680个县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组织领导机构和责任体系建立,实施方案制定,资金、食品安全、食堂(伙房)建设、招投标管理和信息公开等方面制度建设,专项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要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要建立问责制度,对实施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意见要求,各地要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出台本地区的实施方案。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性目标同当前治理择校乱收费的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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