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炒新尚缺“刚性约束” |
2012-05-11 14:45:4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sam 阅读次数: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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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新股炒作热有所降温但部分投资者仍然存在盲目参与炒新的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再次发布公告,警示炒新风险,并要求各会员单位切实做好客户管理工作,督促证券中介机构在抑制新股炒作和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职能作用。 [10] 证券中介机构,尤其是证券公司在抑制新股炒作和投资者教育等方面的作用再次被深交所在公告中提及并得以强化,这是对其法定角色的肯定,也是对其抑制炒新作用发挥现状的不满。 [10]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券商今年针对新股发布的上市首日定价区间,在上市首日大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明显偏离,“人情报价”非常普遍。 证券中介“人情研报”不利于监管部门抑制新股炒作显而易见,不过也还只是中介所暴露出来问题的冰山一角,从新股信息披露、新股交易机制到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所有这些证券中介机构参与的环节,像对需进行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粉饰、恶意公关等,都可能对新股的定价产生影响,但正是在这些环节中,中介机构的主体责任是缺位的,有的只是无法有效执行的教化式条文。 自律有余,而外部硬约束的刚性规定不足,主体责任缺失,无法有效追责,这是阻碍证券中介机构在抑制新股炒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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