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亿元
2012年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工作正逐渐推进。5月17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页岩气探矿权投标意向调查公告》,公布2012年页岩气探矿权招标投标资格条件,除要求投标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外,没有过多的其他要求,门槛大大放宽。
按照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包括三条。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3亿元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二,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或已与具有勘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其三,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不得以联合体投标。
需指出的是,由于此前页岩气不是独立矿种,对于想进入的投标人来说,会因资质问题而无法介入。此次第二轮招标,则给这些企业“松绑”。
具体来看,3亿元的资金门槛,对于一家致力于页岩气开发的企业而言,是微不足道的。而勘查资质门槛,也可以通知合作方式“绕开”。
国土资源部相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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