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在线 国信在线
北京国信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邮箱登录: 密码: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国信在线首页
业务介绍 中心概况 数据库 公共政策研究 市场竞争情报 案例介绍 国信客户 人才招聘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请输入验证码
重点要情
危机情报 危机情报
行业发展 行业发展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图书开发 图书开发
 首页 >> 国信研究 >> 预测 >> 文章页
地方政府举债不能“一禁了之”
2012-06-29 13:57:2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sam 阅读次数:794

  6月26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规定才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毋庸置疑,目前我国地方各级政府的债务问题非常严重,负债盘子比较大,威胁到了地方的社会稳定。从这个角度说,将地方政府的债务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很有必要,越早越好,禁止地方政府举债,由中央代为发行债券,无疑的重要举措之一。但是,仅仅采取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方式禁止地方政府举债,恐怕堵不住地方政府的举债之路。

  地方政府举债的主要措施不是像中央政府那样公开发行债券,发行债券只占地方政府债务比例的极小部分,地方政府的绝大部分债务来自地向银行贷款,或者是像民间一样,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募集资金,还有就是采取拖欠各项费用和赊账的方式举债。而且目前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举债的主体已经不是地方政府,而是变成了地方政府设立的融资平台,比如像城市投资公司这样的国有企业。

  换言之,纵然禁止地方政府举债,采取中央代替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办法,也难以禁止地方融资平台向银行贷款和私下在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合作客户 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财政部 文化部 卫生部 铁道部 农业部 外交部 工信部 人保部 司法部 民政部  银监会 保监会 全国政协 国家统计局 国家质检总局 药监局 海关总署 国税总局 团中央 国资委 中央党校 北京市委 北京市政府 北京市人大 北京市发改委 浙江政府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国家电网 中国银行 中海油 中石化 中石油 审计署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客户留言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9-2012 国信在线(北京)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京ICP备09031571号-1 北京网监备案号:1101051464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40号 联系电话:010-64377788
国信业务:国信报告 国信数据 国信每日 国信咨询 国信项目 国信研究   如果您的网速较慢,请点这里:国信在线电信 国信在线网通 国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