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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股发行征求意见截止 四项改革措施拟推出
2009-06-11 14:43:5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aohui 阅读次数:556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6月5日将截止征求意见。此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答问时透露,证监会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相关问题答问时表示,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更加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其中具体将有股份分配向有意向购股的中小投资者适当倾斜,提高中小投资者的申购中签率、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得到重视等内容。
据《指导意见》指出,新股发行体制涉及面广、影响大,为保证改革的平稳推进,拟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阶段推出各项改革措施。现阶段主要推出如下四项措施:
  (一)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询价对象应真实报价,询价报价与申购报价应当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申购的最低申购量。对最终定价超过预期价格导致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发行人应当提前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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